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和谐校园创建,结合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我校201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本人的自强事迹必须在我校的校园网等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5.各团学组织的推荐人选的业务成绩必须在全年级的50%以上,且在校学习期间不得有补考和任何处分记录。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参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评选要求
1.各团学组织初评:各团学组织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慎重推荐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每个团学组织推荐候选人不超过4名,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2.校级评选:校团委将于2011年12月30日前根据候选人的事迹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出2011年“皖南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择优报送团省委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3.申报材料:候选人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
4.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时间:
(1)要求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wnyxytw@163.com
(2)2011年“皖南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报送时间为2011年 12月15日17时前。
联系人: 范君君 ;联系电话:3932412
特此通知。
附件: 2011年度“皖南医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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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5105040605.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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