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关于2015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挂职工作的预通知》精神,2015年,我省将根据“面向省内,自愿就便”原则,选派一批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基层挂职。经研究,我校决定选派一名同志,由团省委统一分配到县(市、区)团委或县(市、区)党政综合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挂职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
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科级干部或具有相应技术职称。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工作,根据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选派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并于7月15日(周三)下午5:00前报校团委。联系人:吴梅,联系电话:3932046。
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15年7月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