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9 阅读次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现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根据各学生社团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个社团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本校教师、党政管理人员或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条件:

    (一)热爱社团工作,具有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努力做好学生的楷模;

    (三)具有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水平;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二、聘任程序

    (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可以由校内教师、党政管理人员自由申报,也可由相关学院和部门组织推荐。相关学生社团经校团委同意后,也可自主联系推荐指导教师;

    (二)符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条件人选确定后,由校团委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聘书,每学年聘任一次;

    (三)聘期结束后,组织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基本待遇

    指导教师在当年考核后,由校团委支付一定的基本指导费;所指导的社团在星级社团评选中获得四星级社团以上,以及带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奖的,另行参照奖励。同时,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

    四、报名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6月26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文档直接发送至:19967442@qq.com

    (三)联系人:吴梅,联系电话:0553—3932046。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文件执行。

  

    附件1: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皖南医学院现有学生社团分类一览表

    附件.doc  

  

                                                    共青团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团委 版权所有 241002 电话:0553-393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