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根据《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和《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现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根据各学生社团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个社团必须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本校教师、党政管理人员或社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条件:
(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能够服从有关学生社团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规定;
(三)具有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水平;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二、聘任程序
(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可以由符合聘任条件的老师自主申报,也可由相关学院和部门组织推荐。相关学生社团经校团委同意后,也可自主联系推荐指导教师;
(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人选确定后,由校团委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聘书,每学年聘任一次;
(三)聘期结束后,组织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基本待遇
指导教师在学年考核后,由校团委依据相关文件支付基本指导费;所指导的社团在星级社团评选中获得四星级社团及以上,或带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奖的,根据相关文件另行奖励。同时,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
四、报名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10月18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文档直接发送至:450914199@qq.com。
(三)联系人:黄龙,联系电话:0553—3932412。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和《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皖南医学院现有学生社团分类一览表
附件3:《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
附件4:《皖南医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附件1-4.zip
共青团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