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人:李力  发布时间:2020-11-13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皖南医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皖南医学院大学章程》,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皖南医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 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二)维护学校声誉和本会声誉;

    (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皖南医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生会内设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基层组织。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   

第四章 权力机构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上届学生委员会组织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无特殊情况应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如学生委员会主席团一致认为有必要,且赞成票数超过常委会人数的2/3,由常委会提交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报请校党委审批无异议,可临时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皖南医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并监督章程实施

() 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 选举产生学生会代表大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四) 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 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权益,及时反馈代表提案落实情况

() 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  皖南医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年,代表受推选单位监督。推选单位在必要时有权依照规则更换代表。校级层面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代表名额根据学院学生人数的多少确定。

第十  皖南医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其行使权力的常设机关。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  皖南医学院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组织工作;

    (二) 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 选举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四) 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等重大事项  

    () 应当由学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  皖南医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任期年,学生代表大会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执行机构

十六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十七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部门,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执行大会决议

(二)召集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领导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工作

    (六)其他应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开展的工作。

    十八  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设正职负责人一名,副职1-2名。各工作部门在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全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学年。

第十九条  学生会全体学生骨干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当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的学生。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皖南医学院委员会专职老师中聘请一名担任学生会秘书长,任期为一学年,并报请学生委员会通过。秘书长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皖南医学院委员会代表出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指导主席团工作。

    秘书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 对校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的权利和义务;

    (二) 出席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和提议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有关规定,召集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学生会全体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基层组织

    第二十  学院学生会

一)学生会组织构建“学校、学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各学院学生会和班级是皖南医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生会双重指导。

    (二)院学生会骨干可经院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并上报校学生会备案;

(三)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应参考本章程,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也可视本学院工作需要而定。

    第二十 校、院两级机构关系

(一) 校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级学生会负责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各学院学生会应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配合皖南医学院学生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本校活动并及时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学生会有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利,也有配合和参加校学生会活动的义务

第七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要规范本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不断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十六条 学校团委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对于学生会出现的问题,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皖南医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皖南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根据多数同学和第十届学生委员会的意见选举产生。

1.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

皖南医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由19人组成。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为23人。

2.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信仰;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团学组织的活动,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团学组织交给的任务;

4热心社会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积极,能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团员、学生的意见,在团员、学生中享有一定威信,并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5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守纪律,无任何违纪现象。

3.产生的具体办法

1推荐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各选举单位根据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的条件要求,酝酿讨论提名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填写《皖南医学院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19人),经选举单位团组织审批盖章后报校团委。

2推荐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校团委汇总各单位的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拟定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38名),交各选举单位酝酿。各选举单位通过学生大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酝酿讨论并将酝酿讨论结果(29名)报校团委。

3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对名单的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提出学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29名)交给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求意见。根据代表意见,拟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23名)。

4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送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批后产生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23名)。

5产生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学代会主席团酝酿讨论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批后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主席团成员的意见提出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23名)。

(二)皖南医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皖南医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2.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皖南医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由19人组成。皖南医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原则,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进行了三轮推荐,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提出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3人,上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3.进行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以缺额加一的人数确定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多数代表同意,也可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大会设学代会票箱一个,选票加盖“皖南医学院学生会”印章。

5.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书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填写选票时,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作标记。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计票。

6.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7.大会选举设监票人9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代表的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8.投票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的顺序依次进行。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

9.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每个候选人的赞成票数(按得票高低顺序),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宣读当选人名单。

10.本选举办法经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19年12月21日,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滨江校区

图书馆三楼报告厅召开,170名学生代表参加大会。大会议程主要包括两项:听取并审议皖南医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皖南医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

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wnmc.edu.cn/98/79/c1022a104569/page.htm

    现场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其中正在接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

(二)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大会代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理论学习,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团学事业,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三)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产生办法

1.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根据多数团员青年、青年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分别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和《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等。

2.审查和批复代表候选人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3.选举代表

各选举单位将审查通过的代表候选人提交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报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分别将选举情况报告、《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选举情况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的构成比例等。

4.审查代表资格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将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八、皖南医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 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发〔2020〕5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促进学生会组织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成效、找差距。

第六条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团委(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述职评议程序:

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方式进行。述职结束后,评议会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

适度公开。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部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  结果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获得良及以上等次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综合考评、团内评优评先等事项时择优提名。

第九条 院级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校团委专题报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团委负责解释,自2020年11月11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2019年11月20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关于召开皖南医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2019年12月12日校党委会研究审定皖南医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2020年7月24日校党委会研究皖南医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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