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医学子知廉洁——廉政人物篇
发布人:李娜  发布时间:2015-02-25

于海礁:爱岗敬业的优秀青年教师

 来源:中青在线

  于海礁,1980年出生,女,硕士,中共党员,哈尔滨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3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担任课程《电视广告研究》、《电视新闻》、《影视广告》等多门课程的主讲工作,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为人师表,在学院青年教工表现优秀。

  该同志是我校选留的黑龙江省优秀本科毕业生、黑龙江省优秀硕士毕业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上进,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学生,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政治觉悟强,能够认真自觉学习我党各阶段思想理论学习,并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在重大问题上,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平时教学中,能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环节中,培养传媒类学生的政治敏感性,让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始终铭记自己作为****要与我们的党的宣传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指导学生在创作作品时也要时刻关注我国我党的主流宣传思想,确定大的主题方向,创意表现始终与我党的宣传思想紧密结合。

  近年来,在我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潮下,于海礁同志认真学习和领悟廉政文化进校园的重要意义,参加全校教职工“崇学问廉洁从教,重师德为人师表”演讲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全校教师在廉洁文化学习方面做出了表率,她还带领指导学生拍摄制作公益广告,在2013年由黑龙江省纪委、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文化厅主办的黑龙江省廉政微型作品创作大赛中,她指导作品《贪吃蛇》获得三等奖,作品《廉洁为先》《感恩廉政》两部作品获得全省一等奖。

  于海礁老师工作能力强,勤于思考,创造力强,多年从事影视广告、电视传媒方向教学,成绩突出,参与和主持多项省级课题,发表省级和国家级论文十余篇,其中在我校期刊目录中发表C类论文3篇,B类1篇,2011年被评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优秀教师,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获得黑龙江省设计艺术奖设计艺术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12月又黑龙江省文化厅第三届黑龙江省艺术教育成果奖二等奖,多次获得我校的教学优质奖。

  于海礁老师热爱学生,针对不同学生个性进行教学设计,在学校评课环节,多次获得学生95分以上的评价,课堂教学质量高,讲课风格干练幽默,重点突出,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受到学生的喜爱,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自觉奉献,积极参加和指导学生创作作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2009年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的第八届全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中《童问篇》获得金奖;2007年由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的首届黑龙江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益广告大赛中作品《父爱》获得二等奖;2011年由黑龙江省文联主办的第二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教育论坛暨黑龙江省动漫作品大赛获得二等奖;2009年文化部黑龙江选区组委会主办的第六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黑龙江赛区朗诵专业辅导教师金奖;2009年由文化部黑龙江选区组委会主办的蒲公英青少年艺术新人选拔活动黑龙江选区园丁奖; 2009年由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的第八届全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她的作品《爸爸的眼泪篇》获得铜奖;2009年由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主办的歌颂祖国国际文化交流展演获黑龙江选区表演类主持专业指导教师金奖;2010年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主办的明日之星全国青少年艺术大赛黑龙江赛区指导教师奖;2011年由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主办的第三届明日之星全国青少年艺术大赛,黑龙江赛区主持专业指导教师金奖;2013年由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B05080130009和B05080130005号两部作品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2013年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主办的黑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DV作品摄影作品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此外,于海礁同志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做到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优秀,起到了党员青年教师的模范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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