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申请教室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23
各单位申请教室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在校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的支持下,按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开展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授课秩序为前提的基本要求,2号教学楼201—204教室在非教学时间的使用审批工作由校团委承担。鉴于我校活动开展单位基数众多(40余个学生社团和300余个团支部),为保证活动开展所需场地的高效、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规定(试行),请参照执行: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不影响正常教学授课秩序。
2.校团委以申请先后顺序,按照先到先使用的原则审批。
二、活动场地使用要求
1.周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晚间在教室开展的各项活动只提供话筒。
2.以播放教育影片、视频等为活动开展形式的教室申请仅限于周五、周六晚和周六、周日白天。
3.在使用教室时须服从物业人员的管理,维持教室清洁,爱护设备。
4.各单位须按照申请表所申请的时间节点完成活动,确保活动的质量。
三、活动场地申请流程
1.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各系部团委对活动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确保活动内容和形式符合健康、积极、向上和安全的原则。
2.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周为单位,每周五中午12点半至1点为活动场地集中申请时间,申请时间段为申请日周五晚至下周四晚。
四、本试行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32215368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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